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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晚上

飯糰爹難得帶著飯糰去散步

走阿走的走到路口的7-11

飯糰娘正想去買個焦糖布丁來喀

卻聽到飯糰的尖叫聲?!

 

飯糰:摁…阿…哇…

 7-11弟弟:(瘋狂的揮舞雙手?!)

 

第一次飯糰被欺負呢!

對象居然是一個十個月大的男嬰

笑翻飯糰娘了…

 

果然,惡人自有惡人治!

從來都是飯糰你欺負別人吼

第一次被欺負的感受不賴吧!

 

因為小男嬰是便利商店老闆的兒子

所以那天下午的焦糖布丁是免費的!

超棒,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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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vorive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